无罪推定和根据不恢复(诉讼的)理由终止刑事诉讼
作者机构:苏联科学院
出 版 物:《政法论坛》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1989年第7卷第3期
页 面:78-82,51+62+76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无罪推定 刑事诉讼 被告人 苏联宪法 人民审判员 最高法院 苏维埃 调查机关 立法纲要 检察人员
摘 要:一、无罪推定是苏维埃社会主义法的民主和人道主义原则无罪推定是苏维埃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通常与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原则联系在一起。不过,经常是被列为苏维埃刑事诉讼法的一个独立的原则。这样做是完全正确的。这一点在1977年苏联宪法通过以后变得更加明显。该宪法第160条明确规定了无罪推定的基本内容:“非经法院依法判决,无论任何人都不得被认为是有罪的人,并受刑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