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疑难问题研究
Some Issues relating to Crimes of Counterfeiting Money & Trading Counterfeit Money for Genuine Currency Committed by Employees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作者机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学评论》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04年第22卷第1期
页 面:139-144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如何理解本罪中之购买、换取行为以及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是目前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疑难问题。本罪中所称“假币包括伪造、变造的货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不同。无论是“以多换少还是“以少换多都只构成本罪一罪。本罪以总面额 2 5 0 0元或 30 0 0元、币量 2 5 0张 (枚 )或30 0张 (枚 )为定罪的数额起点较为适宜。购买假币以行为人领受假币 ,以假币换取货币以致使真币置于自己控制之下为既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