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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文书中的瑕疵问题研究——基于468份律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分析

A Study on the Flaws in Law Enforcement Documents——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468 Lawyers’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Decisions

作     者:袁钢 YUAN Gang

作者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出 版 物:《行政法学研究》 (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22年第1期

页      面:77-91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司法部2020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重点课题“完善我国法律职业伦理考试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SFB1002)。 

主  题:瑕疵行政 行政处罚 律师 行政补正 

摘      要:瑕疵行政是指行政主体在履行行政职责中所作出的不合法、不合理、不正确的行政行为,包含重大明显瑕疵、一般瑕疵、轻微瑕疵和明显轻微瑕疵四种类型,并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468份律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存在说明违法理由不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清晰、法律依据适用不准确、决定程序表述不明确、救济途径告知不完整等情形,可归属为不同瑕疵行政类型,以明显轻微瑕疵为主。实体规定适用困难、程序价值不受重视、文书价值认知不足、文书制作能力欠缺等分别是出现上述情形的主次成因。明确行政补正的主体责任、规定行政补正的实施时间、强化行政补正的启动机制,有助于完善行政补正实施机制;修订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制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有助于消弭引发行政补正客观因素;健全人员招录培训、明确文书制作样式、制定处罚裁量基准、强化文书释法说理,有助于消减引发行政补正主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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