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百姓的争讼观念与思维——以《盟水斋存牍》为例
出 版 物:《法制与社会》 (Legal System and Society)
年 卷 期:2013年第2期
页 面:10-1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基 金:甘肃政法学院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青年项目 项目编号:GZF2010XQNLW02
摘 要:《盟水斋存牍》中共有三百八十多件民事诉讼案件的判词。明代人参与民事争讼时的诉讼观念和思维与今人有较大区别。讼由至上观念使百姓起诉的案件能够受理;对诉讼成本的估算是百姓坚持诉讼的利益支撑;不为自己只为他人追求公道的诉讼观念更是少见。与不健全的国家诉讼制度相比,诉讼观念在明末的显著发展是一种奇特的现象,是提起诉讼的普遍需求与应诉制度无法提供对等诉讼资源时出现的特定观念和思维,是要求诉讼制度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改变的一个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