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正优质服务与执行制度的关系
作者机构:农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出 版 物:《江苏农村金融》 (Contemporary Finance)
年 卷 期:1996年第12期
页 面:47-48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优质服务 执行制度 新举措 主要表现 银行业 服务忌语 柜员制 吸引顾客 金融部门 山东济南
摘 要:在各行业都大讲优势服务的今天,银行业不断推出优质服务的新举措。山东济南工行推行的“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济南建行的“三项承诺;为数不少的行的限时服务和柜员制的推出以及上门收款、代解支票等等服务,无非是为了一个目的:优质服务,吸引顾客。然而,在这同时,却往往忽略了另一个问题——执行制度。我们决不能因优质服务而忘记了作为约束、规范金融部门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否则,我们就会在所谓优质服务的误导下酿成失误,小则引起纠纷,大则造成赔款失信,而在具体的工作中主要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