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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司法厅:立有多份遗嘱 以最后遗嘱为准

作     者:刘勇 

作者机构:辽宁省司法厅 

出 版 物:《民心》 (Minxin Monthly)

年 卷 期:2021年第6期

页      面:55-55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婚姻登记机关 辽宁省司法厅 离婚登记 民法典 冷静期 最后遗嘱 遗嘱内容 撤回 

摘      要: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如何理解?多份遗嘱内容发生抵触时,应以哪份为准?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邀请辽宁省司法厅为您解答。问:民法典新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如何理解?答: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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