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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上的科研自由与课题经费治理现代化的宪法法理

Freedom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 the Constitution and the 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e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Research Funding Governance

作     者:姜涛 JIANG Tao

作者机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江苏省高校区域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出 版 物:《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年 卷 期:2021年第3期

页      面:5-1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刑法体系的合宪性控制研究”(17AFX018) 江苏省“333工程”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 

主  题:科研自由 课题经费 自治模式 经由国家的自由 社会权 

摘      要:国家现有课题经费管理制度并没有充分认识科研自由的权利属性,是一种经费支配人的物化逻辑,课题经费管理依赖行政权力而形成管制模式。从科研自由出发,国家课题经费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包括远期方案与近期方案,远期方案是强调把课题经费资助理解为国家对科研自由的保障义务,科研人员对课题经费使用具有高度自治权,强调科研人员支配课题经费的人性逻辑;近期方案是在科研越轨行为的处理方面,要认真对待形式违法、目的合理的违法阻却事由,不得动辄以贪污罪追究科研人员侵占或骗取课题经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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