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三轮车事故后的工伤认定
作者机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09年第4期
页 面:105-10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 三轮车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 无证驾驶 驾驶证 机动车
摘 要:驾驶电瓶三轮车的人无法取得驾驶证,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仍应被认定为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以往被视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改变了这一定性,职工无证驾驶机动车并不影响其被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