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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三轮车事故后的工伤认定

作     者:谭星光 

作者机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09年第4期

页      面:105-10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 三轮车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 无证驾驶 驾驶证 机动车 

摘      要:驾驶电瓶三轮车的人无法取得驾驶证,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仍应被认定为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以往被视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改变了这一定性,职工无证驾驶机动车并不影响其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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