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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实务讲堂(五) 企业应该何时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作     者:刘军胜 苏海南(课题指导) 

作者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 不详 

出 版 物:《企业管理》 (Enterprise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08年第7期

页      面:54-5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劳动法》 责任和义务 员工 企业 用人单位 劳动者 

摘      要:一、如何界定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同时发生,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劳动合同为标志。这一界定,为近些年来一些用人单位规避订立劳动合同,以达到规避劳动法上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提供了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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