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报纸名称:《人民法院报》
发表日期:20220209
版名版号:003
主 题 词: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赔偿 适用法律
摘 要:为正确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错误采取财产调查、控制、处置、交付
1、借阅数量:每证可借书6册,期刊2册,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
2、借阅时间:个人借期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1次,借期为30天;团体借期为90天。
3、归还地点:3楼服务台、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各分馆
4、馆际互借: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根据馆际互借协议,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资料复印、邮寄费等),由读者个人承担。
5、服务电话
续借:59003605 59003606
咨询:81100100 5900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