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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花招频出

作     者:崔丽 欧阳骆沙 

报纸名称:《中国青年报》 

发表日期:20100121

版名版号:001

摘      要:2008年7月,赵光辉在北京某用人单位工作了15个月之后,以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支付加班费并且未上社会保险为由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求之一是要求单位支付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17600元。仲裁委审理查明双方确实没有签订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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