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地税流15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60316
实施日期:20060316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营业税 人身保险业务
摘 要:市财税三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6]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R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E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