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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我区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

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我区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宁价费发14号

颁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0407

实施日期:20110401

时 效 性:已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草原植被 植被恢复费 

摘      要:自治区农牧厅,各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的函》(宁农计函[2011]17号)收悉。为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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