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免征豆粕铁路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函
颁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40216
实施日期:20040216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铁路建设基金
摘 要:铁道部办公厅,福建省物价局:去年3月1日,印发的《国家计委关于免征豆粕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计价格[2003]180号),决定对经铁路运输的豆粕免征铁路建设基金,福建省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铁路地方建设附加费,同时对豆粕实行全额免征。但该文件中未明确指出豆饼属于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