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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府办37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40416

实施日期:20040416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经济建设 财政措施 

摘      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性措施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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