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办公... 收藏
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办公...

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重庆直辖十周年”专用纪念邮资信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丰委办53号

颁布部门:中共重庆市丰都县委办公室;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70518

实施日期:20070518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邮资信封 

摘      要: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市驻丰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推广使用“重庆直辖十周年专用纪念邮资信封的通知》(渝委办〔2007〕49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重庆直?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