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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0号

颁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929

实施日期:2013120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保险公估机构 

摘      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公估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二、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三、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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