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0号
颁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929
实施日期:2013120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保险公估机构
摘 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公估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二、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三、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