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预留关破解体企业已怀孕女职工生... 收藏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预留关破解体企业已怀孕女职工生...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预留关破解体企业已怀孕女职工生育保险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人社发111号

颁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609

实施日期:20150609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生育保险费 

摘      要: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有关生育保险参保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按照当前我市生育医疗费用(不含并发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