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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扫墓若干禁止事项的通告

蓝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扫墓若干禁止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蓝政函6号

颁布部门:永州市蓝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60321

实施日期:20060321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清明扫墓 

摘      要:为了切实维护清明期间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有条不紊地进行,预防各类纠纷械斗和火灾的发生,做到文明扫墓祭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借清明扫墓之机搞宗族串联,筹款修族谱、建宗祠等活动,凡集体扫墓活动超过50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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