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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

上海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

颁布部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19890131

实施日期:19890701

时 效 性:已被修正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及文件

主 题 词:献血管理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医疗用血需要,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居住在本市管辖区域内适龄、健康的公民,均有履行献血的义务。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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