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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署监133号

颁布部门: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00313

实施日期:20000415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海关工作 船舶监管 

摘      要:广东分署、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青岛、武汉、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南宁、重庆、海口海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对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加强和完善监管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80号)精神,广州、深圳、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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