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确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深地税发955号
颁布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11214
实施日期:20011214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及文件
主 题 词:企业所得税 经营期限
摘 要:各分局(不发第一、二检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确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838号)转发给你们,以后遇到类似问题,请比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确认问题的批复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