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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津县花源镇委员会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新津县花源镇委员会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新源委发19号

颁布部门:中共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313

实施日期:20090313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主 题 词:村级治理 农村组织 

摘      要: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工作的意见》和县委组织部《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新组发[2009]5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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