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界限研究
作者单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会议日期: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检察大数据并非无所不包的数据集合,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新时期大数据思维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的创新之举,并且具有社会治理、法律监督、能动检察等深厚的理论基础。从比较考察角度看,域外大数据赋能诉讼主要表现为辅助量刑的领域,且不乏生态谬论、算法黑箱的批评。反观我国当前的实践探索,检察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也存在权利保护不足和技术崇拜过度的问题,建议在数据赋能工作中,本着更加务实的态度,树立界限意识,守住权利保护、法治思维、数据安全三重的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