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因素对损伤程度鉴定的影响及对策
作者单位: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云南省洱源县公安局 云南省勐腊县公安局
会议名称:《中国法医临床学高峰论坛暨全国第二十届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会议日期:2017年
学科分类:1001[医学-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100105[医学-法医学] 10[医学]
摘 要: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原鉴定标准同时废止。2013年10月,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编写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以下简称《释义》),2013年11月,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