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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府行为法制化构筑和谐良性的政企关系体系

以政府行为法制化构筑和谐良性的政企关系体系

作     者:张滋林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会议名称:《决策论坛——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学术研讨会》

会议日期:2017年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关 键 词:职能转变 政府行为 法制化 成本 依法行政 

摘      要:目前,大型国有企业,尤其是传统资源型企业的经营状况与效益普遍大幅度下滑,这其中不排除企业自身的经营以及管理问题所导致,但是在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方政府没有充分重视中央对于在新形势下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判断,在市场经济中定位盲目、过度自信、权利意识模糊,缺乏实际研究,对于经济发展规律把握不准确导致。若要改变现状,未来地方政府治理改革方向应是法治化的具体行政行为规制,各地执行不同的政府行政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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