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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竞合问题

浅议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民事责任竞合问题

作     者:黄洪波 

作者单位:江西才亮律师事务所 

会议名称:《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

会议日期:200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在我国《民法通则》中,民事责任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责任。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则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倘若由于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对方的人身或财产权益,此一行为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违约,二是侵权,因同一行为产生违约和侵权两种责任在法律上即为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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