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论国际核不扩散体制——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视角 收藏
论国际核不扩散体制——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视角

论国际核不扩散体制——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视角

作     者:黄莉娜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会议名称:《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

会议日期:2008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关 键 词:《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核不扩散体制 核扩散 缔约国 战略核武器 

摘      要:1968年7月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规定了有权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只能是联合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其他国家都是无核国家,有义务不发展、不制造核武器。但是到2005年底,世界上已有八、九个国家拥有核武器,大约27000枚核弹头,这样多的核武器足以使地球毁灭若干次。制止核扩散、维护国际安全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目前,国际核不扩散体制主要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为基石。《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生效30多年来,在遏制核扩散、降低核危险、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该条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对某些条款加以修订和完善,以及以该条约为基础加强核不扩散的国际合作。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