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城乡规划依据框架适应性的探讨
作者单位:重庆市规划局城镇发展研究中心
会议名称:《200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会议日期:2008年
学科分类:08[工学] 083301[工学-区域发展与规划] 0833[工学-城乡规划学]
摘 要:本文围绕城乡规划依据框架适应性建设问题,通过分析市场在城乡空间资源分配中的作用,认为房地产开发行为是房屋商品的生产行为,禁止性规定将成为法规体系建设的核心,提出公共空间品质的管治和维护将成为政策性规划和管理的重点,规划行政应淡出出让用地的具体空间分配领域,专业规范与行业标准将成为主导出让用地空间利用质量的主体等思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城乡规划依据框架适应性建设的建议,希望通过完善规划法规、规划编制成果和规划技术标准等体系,构建合理的地方性的城乡规划依据框架,增加其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