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自治体的财政改革及其现状——基于制定“关于地方公共团体财政健全化法律”和“三位一体”的改革回顾
作者单位:日本熊本学园大学商学部
会议日期:2008年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摘 要:自小泉内阁起,日本正式实行的一项被称为机构改革的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改革严重影响了国民生活。另外,优先国家债务余额达547兆日元(2007年末的预算数据)的国家财政的重建,美其名曰为地方分权,实则借此美名无视地方自治体的财政紧迫状况而继续推行三位一体改革,使基础自治的行政服务更进一步恶化。在2007年7月29日举行的第21次参议院议员一般选举中执政党(自民党、公明党)大败,这些政策将要得到重审。鉴于地方自治体的现状,本文认为关键点在于完善地方自治体财政关于地方公共团体的财政健全化的法律的同时,也要明晰地方自治体进行根本性财政改革的内容,国家则需尽早进行税源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