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医体制应该改革
作者单位:河南灵宝市公安局 河南灵宝市公安局 河南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会议名称:《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学学术研讨会》
会议日期:2003年
学科分类:1001[医学-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100105[医学-法医学] 10[医学]
摘 要:正 既然在司法工作中遇到很多问题,法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法医体制改革应参考物价评估等类鉴定,一个县(市级)吸成立一个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参考外国的法医体制,公、检、法、司不再各设鉴定机构,这样避免人力、财力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避免公、检、法之间由于认识和内部规定不同而产生分歧,也避免了公、检、法之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