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之我见——“十二五”时期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对策思考
作者单位:沈阳工业大学
会议名称:《第八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
会议日期:201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同时,随着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我国发展出现一系列阶段性新特征,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人民群众对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期待。然而,总体上中国的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水平,落后于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水平,落后的幅度大约是15年左右。中央指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个方面的建设要和谐发展[1]、科学发展的要求,本文结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建议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法律援助设施便利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法律援助体制,发挥律师队伍作用,把法律救助变为人人皆可以享有的国家福利。从而起到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不断完善中心城市功能的作用。法律救助计划是国家实施的法律服务福利,是法治,更是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