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论计算机犯罪的认定
作者单位: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监察处
会议名称:《第十三届全国计算机安全技术交流会》
会议日期:199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世界各国的学术界、司法界认识不尽一致,因而,其法律界定也有差异。我国学者及执法机关自86年深圳发生中国大陆第一起涉嫌计算机犯罪的案件以来,一直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探讨。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适用刑法的计算机犯罪作了界定,即明确区分了刑法意义和犯罪学概念上的计算机犯罪。因而,从促成修改、制订法律或执法的角度看,讨论可以说暂告一段落。笔者认为,目前无论学术界还是执法部门,应以新刑法为依据,研究如何准确、客观、科学地认定计算机犯罪,从快侦破计算机犯罪,以达到遏制计算机犯罪,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的目的。本文作此尝试,以期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