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同原则与“等同侵权五要件”——从日本最高法院1998年2月24日“环形滑动滚珠花键轴承”三审判案谈起
作者单位: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会议日期:2000年
摘 要:三要素准则为本领域熟知的等同侵权判断准则,美国最高法院在1997年2月的沃纳·金肯逊判案中认为:以往对三要素准则的应用过宽,应就专利技术范围的每一具体特征进行比较、分析,而不是从整体上进行综合比较和判断;重申审查过程禁止反悔论,即申请人不得对其修改前的权利要求书提出诉讼要求。一年后,日本最高法院就滚珠花键轴承案所作等同侵权五要件则强调:等同侵权判断时,有关侵权方式可置换性的运用时间应是在发生侵权之时,而非申请之日;被控侵权产品在专利申请之时不得落入公知技术范围;不论何因,一旦申请人在专利申请或审查阶段对权利要求书作出修改,则不得就此反悔。上述二判案,特别是日本最高法院的判案对各国等同原则的应用、研究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