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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进取型管理模式的构建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进取型管理模式的构建

作     者:赵宏伟 

作者单位:吉林省律师协会 

会议名称:《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

会议日期:2005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律师制度是民主与法制的产物。中国律师伴随着新中国民主与法制的发展,走过了20 多年的风雨历程,无数法律界的仁人志士为了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沥尽心血,甚至置个人得失荣辱于不顾,才赢得了中国律师业发展较为昌明的今天。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已成为我国律师执业机构存在的最主要形式。根据司法部1996年《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2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之一。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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