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法理念与中国外贸管理法的范式转换
作者单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
会议名称:《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
会议日期:200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基 金: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科研团队培育计划《中国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6Z0120)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作为公法的外贸管理法,在基本理念、原则和精神、法律特征及具体的制度层面,都应受到公法一般原理的支配。为更好地服务外贸事业的发展,中国的外贸管理法制亟待在现代公法理念的指导下进行改革。从单方管制到双方协作,中国外贸管理法正处于新旧范式转换的特定时期,但新旧范式之间的交锋、争夺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而新旧范式能否顺利实现转换,以狄骥的社会联带主义学说为理论基础的服务与合作、信任与沟通的现代公法理念将扮演核心作用,可以说现代公法理念就是外贸管理法制范式转换的催化剂和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