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药品监管和可专利性环境中“新化学单体”的定义 收藏
药品监管和可专利性环境中“新化学单体”的定义

药品监管和可专利性环境中“新化学单体”的定义

作     者:Chan S.Park 李雪莹 

作者单位:世界卫生组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会议日期:2010年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1[经济学-国民经济学] 

摘      要:新化学单体(new chemical entity)的概念出现在TRIPS协议第39.3条中,但没有给出定义。如何定义新化学单体目前仍缺乏明确共识。本文探讨了新化学单体在药品监管等不同环境中已有的定义,并说明采用不同定义对数据保护/独占范围的潜在影响。进(?)地,分析了定义该概念中存在灵活性的参数,发展中国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灵活性,采用一种最能有效地促进廉价仿制药的快速上市的定义。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