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推进法定机构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罗若愚;雷玲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摘 要:法定机构是指在专门立法或通过政府规章的基础上设立的,能够履行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职责的公共机构,法定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治理模式上创新融合了政府职能和企业效益,为公共服务供给形式和市场化经济运行方式提供了一种新的探索形态。法定机构较政府职能部门最大优势是兼具企业经营和职能部门管理职责,且不纳入行政机关管理序列,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运作比政府职能部门更吻合市场需求,管理更加灵活运行更加高效。 法定机构源起西方,香港回归后,在中国沿海城市深圳前海、上海陆家嘴、海南博鳌等地陆续开展了改革试点,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现在法定机构已成为各地政府探索现代化城市管理体系、创新经济组织方式、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公共机构改革、优化公共服务的重要尝试和公共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越来越多的为公共管理部门、产业园区改革提供创新思路和参考模式。 2017年,成都市首次提出法定机构改革。成都作为西部特大城市和核心城市,是四川省的经济发展和创新中心,在产业园区的基础上探索法定机构改革试点,旨在打破传统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机关化运行模式,创新经济发展模式。但与上海、深圳等地区相比,成都市立法权权限较低,社会经济发展不足。因此,成都市以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的法定机构改革试点探索,可以有效地反映出法定机构改革的根本特点和面临的挑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普遍趋势,这对于形成具有特色的法定机构模式也具有更为普遍的现实意义。本文研究旨在探讨西部内陆城市法定机构改革试点的特殊内涵及存在的问题,以期为中国特色政府治理体系的具体实施、国家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的有力推动提供经验参考。本文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和文献分析的方法对当前法定机构改革进行考察和分析,从介绍法定机构改革的背景入手,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协同治理理论、行政组织理论等研究成果,对法定机构基础概念、实地试点、行政体制改革等关键概念进行界定,通过对成都市法定机构改革的背景、采用的主要方法和取得的初步成果的研究分析,指出法定机构发展运行中面临的主要挑战,并探讨其根本原因,同时结合国内外法定机构改革的经验成果,从法律体系、配套制度、权责关系、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对成都市法定机构改革的前途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