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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命运共同体下公海保护区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海洋命运共同体下公海保护区制度建设问题研究

作     者:支香雪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高智华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海洋命运共同体 公海保护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摘      要:随着海洋资源经济潜力及战略价值的不断提升,国际海域尤其是公海区域的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尽管国际上已经建立了一些有影响力的公海保护区,但现行的国际法律体系尚未为这些保护区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持。现有的公海保护区面临着缺少清晰明确的公海保护区概念、国际组织内部的权能不够明确、现有的划区管理工具标准不同导致禁止性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的冲突等问题。透过现象,其本质实为海洋强国与其他沿海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沿海国与非沿海国这三对矛盾共同作用下的结果。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国际海洋法的核心,其制度设计存在不足,难以满足全球海洋治理的实际需求。为此,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创新理念,并在这些新理念的指导下,制定新的法律框架以完善和发展国际海洋法。 基于此,本文对现有公海保护区主要制度进行归纳概括,分析制度建设的不足,引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公海保护区的建设提供新的思路,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为宗旨,以利益共同体与责任共同体为出发点,坚持共同利益观、坚持共同保护海洋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平等协商的争议解决理念,协调公海保护区制度与现有国际海洋法规则的冲突,弥补现有制度治理规则的空白;采取全球兼区域管理模式,推动制度组织结构的建设;建设全球统一的法律制度,利用好BBNJ协定,并将海洋共同体理念作为惠益分享制度的价值遵循,从而解决公海保护区制度建设目前的困境、设计出新的路径。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公海保护区的制度建设并继续加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研究与价值宣传,维护好中国合法海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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