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研究 ——基于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权麟春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505[法学-思想政治教育] 03[法学] 030501[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为破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难题,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同志提出了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当前,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必要性已深入人心,但是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在新时代的进一步开展仍然任重道远。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当代计、为万世谋,为开展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指导。 第一章厘清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及理论渊源。主要内容包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多边主义、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理论渊源包括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等。 第二章分析在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指导下,开展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主要内容及重要价值。主要内容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观教育,绿色发展观教育,生态为民教育。重要价值包括有助于提升大学生的生态文明认知与情感,强化大学生的生态文明意识与行为,整合高校生态文明教育。 第三章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当前开展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成效及不足。根据调查结果,从高校、家庭、社会、个人等方面分析存在不足的原因,以期更好地推动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 第四章基于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探索进一步开展大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的原则与方法。一方面,要坚持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另一方面,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线下教育与线上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第五章通过充分挖掘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生态育人价值,构建学校层面、家庭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四位一体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的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培养较强的生态文明践行能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