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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西南地区女土司研究

明清时期西南地区女土司研究

作     者:龙领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季君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女土司 地理分布 历史作用 

摘      要:土司制度是元明清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一种地方管理制度,秉承着“因俗而治的治理理念。这一时期内,西南地区涌现出许多女土司,成为西南地区独具特色的历史现象。 据《明史》《明实录》《清实录》及方志资料统计,明清时期西南地区共出现244位女土司。 元明清时期,皆有女性担任土司职位。明清时期,将女性承袭土司制度化,使女性成为土司,有了法律保障。西南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有限,拥有浓郁的地域文化,残留有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在此文化环境中,女性的社会地位较高。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众多,风俗与中原地区殊异,女性不必拘于闺阁,可通过外出劳动、贸易等方式,实现个人价值,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西南地区女性为官的现象较为普遍。 除了中央正式任命的女土司外,女性还可通过借袭、代袭和护印等多种方式成为土司。任职方式不同,所掌握的权力大小也不同。女土司的权力转移与男土司有所区别,女土司男性继承人达到继任条件而休致、女土司死亡或地方动乱,就会发生权力转移。 多数女土司在职期间,拥有高度的国家认同,服从中央王朝的统治,认同中原文化,保境安民。在朝贡和应征从调上,女土司和中央保持着良好互动。朝贡使女土司得到中央的认同,增强在地方的统治权威,也可以得到丰厚的物质回馈;于中央而言,女土司的朝贡政治意义较大,取得女土司的臣服,方便中央王朝管理土司地区。女土司服从征调,可缓解中央王朝管理地方的压力。尤其是王朝动荡之时,女土司亦坚决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与政治安全,对边疆的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女性承袭土司职位,可使权力顺利更迭,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女土司朝贡、征调、联姻等活动,促进了西南与中原的文化交流,促进不同地域之间民族的交往、交流与交融。部分女土司因争袭、争地、参与地方叛乱,影响中央王朝在地方的统治,危害地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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