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处罚权研究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晓烁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24条首次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把基层迫切需要的行政处罚权赋予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行使。乡镇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单元,普遍存在责大权小,“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此次修订对于行政处罚权下移的规定表明了国家对于乡镇政府在行政执法中缺少处罚权问题的重视。虽然行政处罚权向基层下移顺应了基层治理的实际需要,但在乡镇承接行政处罚权的过程中,仍存在若干法律问题有待解决。 本文首先阐述了乡镇行政处罚权的内涵和特征,包括了对行政处罚以及乡镇行政处罚权的概念的界定,以理解乡镇行政处罚权的内在逻辑,并对行政处罚权下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分析,探究了乡镇行政处罚权的来源和范围限制,从而明确乡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必要性,以求为本文对乡镇行政处罚权的研究打下坚实基础。其次从梳理乡镇行政处罚权的政策改革历程出发,分析乡镇在实践工作中形成的三种探索模式,总结在赋权模式下部分乡镇行政处罚权的实践探索经验,摸清乡镇政府在执法过程中的真实情况,让理论联系实际。对于乡镇政府在行使处罚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运行机制、承接能力和监督制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指出在赋权乡镇过程中存在下放标准不明确、执法资源保障不足和缺乏有效执法配套监督机制等问题。本文最后从完善乡镇行政处罚运行机制、强化乡镇行政处罚权承接能力和完善乡镇行政处罚监督制度三个层面提出乡镇政府有效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保障措施,以期为乡镇政府在实际工作中规范行使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