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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联动的法治路径探索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联动的法治路径探索

作     者:宋晓旭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洪平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主      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土地整备利益统筹 联动机制 成片征收 土地增值收益 

摘      要:联动机制将征收与入市作为土地整治的手段,能从技术层面破解当下征收与入市面临的困境。联动机制中区域统筹与利益平衡策略的功能优势,证成了立基于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的联动机制的合目的性。基于联动机制的区域统筹理念,入市规则需要重构:将入市范围界定为城市郊区和农村的空间区域,城市市区残留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可以依法合规整治入市,建立统一的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部门作为入市管理主体。采取协议出让与招拍挂相结合的出让方式,灵活把握拟入市地块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主体就前期开发活动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先行磋商或者公开交易。依据联动机制中利益平衡策略,各方主体的初始权利需要重置:基于预约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与凭借征收、收储获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成为政府能在初次分配中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入股是村民集体土地发展权的实现形式。在二次分配中,联动机制区分入市和流转两个环节,将入市环节征收的调节金改制为独立的税种,征收特别法人所得税;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环节,只按照既有的税种和税率进行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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