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金会办学治理的对策研究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方建锋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3[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
摘 要:基金会办学是一种非营利的办学方式,它通常由依法成立的基金会作为举办者来举办学校,由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为社会提供公益办学服务。伴随着基金会办学的政策出台及其初步发展中暴露的各种问题,如何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基金会办学变得越来越重要。基金会办学的治理研究是一个广泛的领域,它涉及对作为举办者的基金会的研究以及对基金会办学情况的考量。然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对基金会办学的价值思考,对基金会办学的治理探讨较少。本研究以实现基金会办学的“善治为目标,采用文献研究法、访谈法、案例研究法与比较研究法,通过认识作为办学主体的基金会,以基金会办学现状为基础,针对我国基金会办学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有效的治理策略和建议,帮助完善并推进基金会办学。研究从选题依据开始介绍了基金会办学的背景及价值,通过文献研究对基金会办学的相关内容加以梳理,在已有研究基础上界定了基金会、基金会办学及基金会办学治理三个核心概念,明确了研究目标与思路。为方便切入对基金会办学的治理研究,本研究以善治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指导,以“善治理论的各要素为问题分析点,并按照对基金会办学治理的影响及其与基金会办学的关系,将治理主体分为核心型利益相关者、密切型利益相关者、引导型利益相关者与外缘型利益相关者,分别对应基金会、基金会学校、政府、社会。研究以作为举办者的基金会为核心,从制度环境上对其加以分析,随后通过实地考察与文献分析总结基金会办学的现状,分析基金会办学的问题,借鉴国外基金会办学经验,按照由内自外的逻辑,从各利益相关者角度逐一探讨基金会办学的治理之策。研究发现,基金会办学在实践中普遍表现出明确的组织架构、限制性的关联交易、对基金会和政府的资源依赖,并形成了四种典型办学模式。办学成效包括环形交叉的管理网络为沟通带来了便利、清晰的治理边界保证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多方利益相关者均能参与学校治理、公益的使命感助增了学校领导力。但基金会办学目前尚存在办学筹资较为困难、监督管理存在漏洞、基金会追责缺失与办学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尤其作为举办者的基金会在现有制度环境下活力不足,存在法律制度与监督机制的缺陷,可能为基金会办学带来隐患。因此需要参照国外基金会办学在筹资、人才任用、监督管理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经验,立足于各利益相关者,重点加强基金会自治、实现学校特色发展、完善政府制度设计、创设良好社会环境,以此达到基金会办学的“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