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规则对我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研究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淑俊;王小明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6[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5[经济学-世界经济]
主 题:数字贸易 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 全球价值链的嵌入
摘 要: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高新技术逐渐与传统的贸易相结合,形成了一种新兴的贸易,即数字贸易,它的兴起促进全球经济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不同经济体为了在数字贸易领域掌握话语权,纷纷提出了符合各方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来规划数字贸易的发展路线,以“美式模板、“欧式模板为主要代表。中国由于在数字贸易领域起步较晚,所以参与构建数字贸易规则领域略逊其他发达的经济体,但是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逐渐提高了我国在数字经贸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中国也在逐渐构造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中式贸易规则模板。随着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的不断加深,我国的创新技术水平和贸易成本在这个过程中随之变化,这些改变确实是强化了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嵌入。基于此,本文对数字贸易规则的条款深度进行量化研究,探讨数字贸易规则深度变动对于我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影响,并且借此为后续国际贸易条款的谈判奠定一个理论参考。本文利用TAPED数据库建立对中国数字贸易条款深进行度量化,从协定中涵盖条款种类和法律执行强度两个标准对数字贸易进行量化打分,详细测算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水平广度(Width)和垂直深度(Depth)。本文又利用了WWYZ法中提出的价值链生产总长度不变的这一情况,估计了我国出口部门在世界价值链中所嵌入的相对情况。同时通过建立了双固定效应的基准回归模型,实证研究了数字贸易条款深化作用于中国价值链的效力。研究结论如下:(1)基准回归发现,数字贸易规则条款垂直深度(Depth)和水平广度(Width)的加深,能够正向作用于中国在全球价值链的嵌入,且协定涵盖的法律执行强度越强,其正向促进效应越明显。(2)协定中条款发挥作用有一定的时滞性且高水平的数字贸易规则协定与嵌入全球价值链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内生性检验后本文的结论仍然成立。(3)通过渠道机制分析,说明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可通过提高一国技术创新水平、削减贸易成本促进出口部门参与国际分工嵌入全球价值链。(4)异质性分析,可以看出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的深化对于服务业、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效应远大于对农业所产生的效应。最后,根据数字贸易规则的特征事实和实证检验的相关结果进行全文总结,并且在未来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方面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建立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高水平规则模板、条款签订要有前瞻性重点囊括新兴技术领域、加强不同产业与数字贸易的融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