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立法重心调整与变迁研究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蒋卫荣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1205[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20503[管理学-档案学]
主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立法重心 调整与变迁
摘 要: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制定和颁布是我国档案法制建设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三十余年来,信息技术日益发展、国家法治建设不断进步、档案法制理论与实践逐渐丰富,为我国档案法制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研究契机及实践沃土。自1987年至2020年,作为统领档案工作的行政大法,《档案法》经历了两次修正、一次修订,其立法重心调整与变迁历程彰显出档案工作法制建设所具有的历史继承性和发展连续性。本文将《档案法》作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调查、比较研究等方法,从以下三方面对我国《档案法》立法重心调整与变迁历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首先,以立法的指导思想为切入点,对《档案法》立法应当遵循和体现的一般性原则与特殊性原则进行阐释说明。其次,选取我国《档案法》发展历程中最具代表性的三个阶段及其相应法律文本/修订草案进行内容梳理:基础奠定阶段,1987版《档案法》实现了我国档案立法从无到有的目标;摸索酌量阶段,2016版《档案法》(修订草案)针对我国档案工作在实践中所产生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措施,进一步探讨充实相关法条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完善深化阶段,2020版《档案法》在1987版《档案法》的基础上,有所为、有所不为地对2016版《档案法》(修订草案)部分内容借鉴采纳并加以改进,在梳理过程中挖掘其各自立法重心。最后,剖析《档案法》立法重心调整与变迁背后的动因、意义及规律,得出“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档案法》的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了档案法制体系、提升了档案治理能力。这一结论,有助于从“法的视角出发,对我国档案事业起到理清发展脉络、把握发展航向的作用,从而更好地指导档案实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