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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平行诉讼困局的尝试 ——以先受理法院规则为视角

作     者:李雅婷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白峻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中国内地 中国香港 平行诉讼 管辖权冲突 先受理法院规则 

摘      要:回顾内地与香港地区业已形成的合作机制,对“一国两制下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发展进行检视,发现中国内地和香港区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下的平行诉讼问题,是自“九七香港回归至今悬而未决的现实问题。平行诉讼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增加当事人诉累,也容易使当事人法律关系陷入不确定的状态,损害法院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统一两地管辖权制度固然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平行诉讼问题,但在一个主权国家的大背景之下,受“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的指导,内地与香港是两个相互平等的法域。秉承英国普通法体系的香港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和受大陆法系影响下的内地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存在根本的不同,短期内统一管辖权制度的方法不可行。2022年12月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第283条规定表明我国有运用先受理法院规则解决涉外平行诉讼问题的倾向,这为解决内地与香港地区平行诉讼问题提供了重要思路。因此有必要以草案内容为基础,以先受理法院规则为视角,具体设计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管辖权协调方法,从而破解两地民商事平行诉讼困局,推动两地司法协作和民商事交流向纵深发展。首先,破解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平行诉讼困局的前提是对两地业已存在的平行诉讼问题进行深入了解与分析,明确平行诉讼的概念与特征,分析两地平行诉讼问题的具体表现、成因及影响。其次,以2022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在解决涉外平行诉讼问题方面的最新规定为基础,引入先受理法院规则尝试解决两地平行诉讼问题。分析先受理法院规则的运用优势,研究我国最新立法在先受理法院规则运用方面的先进性和不足之处。以我国立法最新规定存在的不足为出发点,对国际社会运用先受理法院规则的做法进行考察,分析我国对国际社会做法进行部分借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更好运用先受理法院规则解决我国区际平行诉讼问题提供启发。最后,从宏观层面对内地与香港地区可能达成的司法协作模式进行分析,得出应通过司法协助安排的方式在内地与香港地区之间运用先受理法院规则的结论。在微观层面以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最新立法内容为基础,以国际社会相关做法为参考,具体分析先受理法院规则在两地适用的前提、条件、例外和结果。最终得出运用先受理法院规则解决两地平行诉讼问题的具体条文构想,梳理两地平行诉讼问题的总体解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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