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激励、创新投资与企业经营绩效 ——基于A股制造业数据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徐一民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5[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摘 要:高管作为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负责人,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中,公司治理特别是有效的高管激励制度是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从协同角度出发,不同高管激励制度可能会协同促进企业经营绩效,从而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另一方面,企业创新投资是突破制造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是促进企业转型和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但在实践中,高管与股东在企业创新研发中会存在分歧,对高管实施不同的激励方式会直接影响企业创新投资效率,进而通过其间接影响企业经营绩效,所以,对高管进行激励,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创新投资,进而有利于企业经营绩效的提升。基于以上,本文以我国2012-2022年A股制造业为研究对象,结合委托代理、创新理论、激励理论、利益趋同假说以及锦标赛理论等理论,建立普通OLS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不同高管激励机制、不同高管激励机制协同对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机制,创新投资是否在不同高管激励机制与企业经营绩效间承担中介作用。 本文经实证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高管货币薪酬激励、股权激励和晋升激励能促进企业经营绩效,而在职消费激励抑制企业经营绩效;(2)高管货币薪酬激励、股权激励和晋升激励间存在协同作用,对于我国制造业企业来讲,对高管同时实施货币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晋升激励和股权激励以及三种激励方式结合都能够协同促进企业经营绩效,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互补作用,而货币薪酬激励和晋升激励两者具有替代作用,并不能协同促进企业经营绩效;(3)创新投资在高管货币薪酬激励、股权激励和晋升激励与企业经营绩效间承担中介作用,而在在职消费激励与企业经营绩效间不承担中介作用;(4)上述结论在我国非国企和低融资约束程度的企业中同样适用,而在我国国企中,创新投资只在高管货币薪酬激励、晋升激励与企业经营绩效间承担中介作用,在高融资约束程度企业中,创新投资只不在晋升激励与企业经营绩效间承担中介作用。所以,基于上述结论并结合我国制造业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推行制造业企业高管薪酬考核激励市场化改革;加强制造业企业创新引导激励的考核;建立企业多元化高管激励协同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