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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私役军士的法律治理研究

明代私役军士的法律治理研究

A Study on the Legal Governance of Private Soldiers in the Ming Dynasty

作     者:刘庆武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沛

授予年度:202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私役军士 武官犯罪 法律治理 

摘      要:私役军士,即武官和勋贵等利用职权强迫正军、军匠、军余、军伴等为自己的私利服军外劳役的犯罪行为。私役军士的问题在明初即已出现,由于明初法典上设置的相关条目很少,因此,明朝前期对私役军士犯罪的处理随意性很大,明初重典治国的形式下处罚严厉,尔后又极为宽松,当私役军士行为已经过于泛滥时,为了遏制私役军士问题,明廷逐步完善了一些关于军士役使的制度,并制定了相应律例。这些法律是如何运行的,武官犯罪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明廷的政策的转变又有哪些特点,从私役军士犯罪的治理中又能看出哪些得失,都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笔者拟从法律治理的层面出发,结合明代多种法律文献和历史文献,以私役军士问题为出发点,管窥武官犯罪的法律治理效用。本文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要地说明了私役军士犯罪这一现象。从私役军士犯罪的产生背景说起,明确武官集团人数膨胀和武官的经济条件较差是导致武官犯私役罪行的主要原因,同时说明私役军士的危害,一方面武官私役军士加剧了明朝始终严重的逃军缺额问题,另一方面私役军士加重了财政负担,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在这一条件下,制定了诸多法律以作应对。明初的私役军士立法内容集中在《大明律》与《大诰武臣》,《大诰武臣》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明中期,作为过渡阶段,成化弘治时期进行了大量的立法活动,《皇明条法事类纂》中详细记述了私役军士的相关律例是在怎样的条件下制定的,立法过程中发现的漏洞是怎样填补的,以及“军伴这一重要制度的产生,接下来着重讨论了弘治《问刑条例》的内容及其重要意义,说明了私役军士的立法在这一时期基本成型的事实。第二部分侧重阐明面对私役军士犯罪,明代进行的审理及处置手段等。该部分首先列举了宣宗、英宗、宪宗、孝宗四朝的私役军士案例。在第一节,以王升案为主要案例,辅以其他案件,探讨了明代私役军士的审理问题。通过对降级、充军、立功、调卫、带俸差操以及赎刑等处罚方式的探讨,阐明明代私役军士的主要处罚手段及其特点。第二节,分析了在宣宗、英宗、宪宗、孝宗四朝不同的时间节点上私役军士处罚的阶段性转变。第三节分析了私役军士处置的特权化、律例作用以及罚不及嗣的三个特点第三部分总结了明代在治理私役军士过程中的利弊得失。这里面既有积极方面也有值得反思的教训。积极的方面,私役军士的法律体系得到了完善,治理过程产生了警示震慑作用,缓和了一定的社会矛盾;消极的方面,私役军士的立法的发展过程中,衍生出了军伴问题,造成了更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把犯罪处理功利化的趋势也产生了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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