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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信贷政策对重污染企业投融资行为影响研究

绿色信贷政策对重污染企业投融资行为影响研究

作     者:高英帆 

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董彦岭;王妮娜

授予年度:2024年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6[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绿色信贷政策 企业投资 企业融资 融资约束 企业绿色创新 

摘      要:2012年银监会所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为银行业在信贷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关于政策发布后实施效果怎样呢?本文从重污染企业投资和融资行为所受到政策的影响进行研究分析。将重污染企业和其他企业作为本文的实验组与对照组,选取2009-2021年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使用DID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绿色信贷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的实体投资和金融资产投资有明显的抑制效应,且政策所导致的融资约束进一步限制了企业实体投资。政策对重污染企业有息债务融资和长期负债也产生了明显的抑制效应,且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的绿色创新能力,进一步缓解所受到政策的融资约束影响。对企业的产权性质以及所在地区进行异质性分析后发现,绿色信贷政策对于非国有重污染企业的金融资产投资、有息债务融资的抑制效应更加显著,而对于重污染企业的长期负债抑制效应则是在国有企业中更加显著。绿色信贷政策对东部地区的重污染企业的金融资产投资抑制效应相比于其他地区更加明显,对于有息债务融资的抑制效应则是在西部地区更加明显。这表明绿色信贷政策在整体执行上是有效的,但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本文进一步考察了绿色信贷政策的时间动态效应,发现对重污染企业实体投资抑制效果在第五年达到顶峰,对金融资产投资和长期负债的抑制效应在第四年达到顶峰,在第三年,政策对有息债务融资的抑制作用达到了最大值。最后本文采用了PSM-DID回归分析和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处理弱化了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后,并使用随机生成实验组、缩小样本的年份区间和设置虚拟政策年份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以增加研究结果的可信度。基于理论分析与实证结果所得出的结论,本文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首先,政府可以依据企业所处的行业、所在地区以及自身产权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组,对不同组别的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绿色信贷政策,提高政策实施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其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污染项目采取严格限制与对重污染企业提高信贷准入条件的同时,应当关注重污染企业的绿色创新项目,给予信贷支持,以帮助它们绿色转型;最后,企业应当从上到下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利用绿色信贷政策带来的机会,将外部的政策压力转变为内部的发展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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